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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成立新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zhouyewu
    2016-10-13 10:54:24   转载

   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关于成立新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

    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经济开发区、上渡办事处管委会,国有林场,县直有关单位:

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教育督导条例》、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,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,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成立新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。现就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组成人员

    主任:康燕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
    副主任:彭正林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

    刘光荣    县政府办工会主席

    杨铁祥    县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

    罗晖县    教育局局长

    委员:龚朝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

    刘瑞球    县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

    刘一    县编办副主任

    曾志鹏    县人社局副局长

    刘朝辉    县发改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    姜跃辉    县财政局党组成员、总会计师

    曾录泉    县教育局党组成员、县政府主任督学(专职)

    肖凯文    县政府副主任督学(专职)

    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由罗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曾录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地点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今后,委员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,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,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,县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。

    二、工作职责

   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,审议全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;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;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与监测工作,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学校实施教育督导评估与监测,重点实施教育工作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”;实施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约谈,对督导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;根据有关规定,聘任县级督学;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;发布各项教育督导公告;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  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,由主任负责召集,主要听取上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汇报,审议“两项督导评估”结果及结果运用,研究全县教育督导重大事项等。

   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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